命题Ethics I.P291 / 18
自然中没有什么是偶然的
形式陈述
宇宙中没有什么是偶然的;万物都被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条件化,以特定的方式存在和运作。
通俗解释
这是此后一切的基本规则。不存在"本可以不同"。每一个事件、每一种状态,都从神/自然的本性中产生,具有三角形的性质从其定义中产生时的同样必然性。当某事对我们显得偶然时,那是对无知的承认,而不是对实在的描述。
为何如此推出
这是我们的起始命题。它源于斯宾诺莎先前的证明:一切存在于神之中并依赖于神(I.P15),以及神仅从自身本性的法则出发行动(I.P16-17)。如果神是唯一的实体,一切都是该实体的样态,那么没有什么可以是未被决定的。
必然性不是实在的偶尔特征,而是实在的基底。
如果没有什么是偶然的,当我们说某事"本可以不同"时,我们究竟在做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