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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义Ethics I.Def.64 / 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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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thics I.Def.6

形式陈述

所谓神,我是指绝对无限的存在者——即由无限属性构成的实体,每一属性都表达永恒无限的本质性。"绝对无限"意味着没有任何表达实在性的属性可以从中被否定。

通俗解释

这不是一个人格化创造者的定义。斯宾诺莎的神是被推到绝对极限的实体:它具有一切可能的属性,每一个在其自身种类中都是无限的。关键词是"绝对"——不是仅在一个方面无限(如一条无尽的线),而是在每一个方面都无限,不缺乏任何形式的实在性。这个定义是一枚逻辑炸弹:一旦你连同先前的定义接受了它,一元论就几乎不可避免。

为何如此推出

我们已经有了实体gs-01)和属性gs-02)。现在神被定义为拥有一切可能属性的实体——最大程度实在的实体。这为证明这样一个存在者必然存在且必须是唯一的实体做好了准备。

基于:

神是绝对无限的实体,由无限属性构成,每一属性表达永恒无限的本质。

相关概念

斯宾诺莎为什么坚持说"绝对"无限而不仅仅是"无限"?没有这一区分会失去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