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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题Ethics I.P1112 / 17

神必然存在

形式陈述

神,即由无限属性构成、每一属性表达永恒无限本质性的实体,必然存在。神是实体(定义6);存在属于实体的本性P7);因此神存在。而且,作为绝对无限者,神的本质不包含任何否定,因此不论在神的本性之中还是之外,都找不到不存在的理由。

通俗解释

这是体系的存在论巅峰。一切都在向此积累。神是实体(这是定义),实体必然存在(这是P7)。所以神必然存在。斯宾诺莎提供了多个证明,但最简洁的一个就是:如果神不存在,那么神的本质就不包含存在——但实体的本质确实包含存在,而神就是实体。否定是自相矛盾的。注意,这里被证明的"神"不是一个设计者或人格,而是必然存在的、绝对无限的实体。

为何如此推出

神被定义为绝对无限的实体gs-04P7gs-09)证明了存在属于实体的本性P8gs-10)证明了每一个实体都是无限的。因此神——拥有一切属性的实体——必然存在。否定神的存在等于否定实体存在,这与P7矛盾。

神——绝对无限的实体——必然存在。

斯宾诺莎的证明仅在他的定义框架内有效,还是独立于该框架也有力量?